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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档案材料的收集、鉴别和归档
档案材料补充服务指南
一、事项名称
档案材料补充(档案材料的收集、鉴别和归档)
二、服务内容
为档案存放在成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流动人员,办理档案材料的补充归档。
三、服务对象
自然人。
四、实施依据
1.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《关于印发<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> 的通知》人社部发〔2021〕112号
 第七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服务:(二)档案材料的收集、鉴别和归档。
 第八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,不得收取档案保管费、查阅费、证明费、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。
五、实施主体
档案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。
六、办理条件
(一)档案存放在成都市市或区(市)县公共就业或人才服务机构;
(二)需要归档的材料符合档案材料归档范围且密封完整。
七、申请材料
1. 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(现场:原件,线上:电子件);
2. 密封完整的档案补充材料原件。
3. 提示:(1)有效身份证件包括:社会保障卡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。(2)委托他人现场办理还须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、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。
八、办理形式
现场办理、在线办理
九、服务时间
(一)工作日(星期一至星期五):上午09:00-12:00 下午:13:00-17:00
(二)延时服务: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12:00-13:00;星期六09:00-17:00
 备注:法定节假日除外
十、办结时限
及时办结。
十一、结果反馈
当场送达。
十二、收费及标准
免费。
十三、咨询方式
(一)网络咨询
 登录“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-在线办事-档案材料补充”(https://s.rc114.com/),点击立即办理,提交业务申请,系统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予针对性的业务指引提示(不办理也可获得引导)。
(二)办理地点及热线电话:人才中心机构名称、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《成都市各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》
十四、监督投诉方式
(一)现场“意见咨询箱”
(二)投诉电话:028-62810220、028-12345
十五、备注
1. 申请人(经办人)应当对申请登记的信息、材料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、完整性负责;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。如申请人(经办人)所提交信息、材料不实,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申请人(经办人)承担。
2. 业务申请应由档案/户籍相对人本人填写,业务申请中的“办事人员”须与前往现场办事人员信息一致。
3. 业务申办过程中有任何疑问,均可进入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下端 “意见咨询”栏留言,我们将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,也可拨打各级业务受理单位联系电话咨询。
十六、常见问题
成套材料(如入党材料、学籍材料)未密封要求存档:须由档案材料产生机构密封盖章后,再交存档机构归档。
十七、流程图
十八、我要提问
https://rc114.com/Info/SuggestionBox.aspx
十九、附件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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