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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体户口迁出
一、事项名称
集体户口迁出(参照“集体户户籍卡(户口页)借还服务指南)【拿户口、下户口、户口迁出、迁移户口、户口转出】。
二、服务内容
户口挂靠在成都市市或区(市)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,须申请将户口页原件借出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出。
三、服务对象
自然人。
四、实施依据
成都市公安局《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》(成公通〔2019〕36号)
       第四十六条 本市居民家庭户不得移入单位集体户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。户口登记在非直系亲属处、单位集体户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、公共集体户的,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市内有住房的,应当将户口移入住房所在地。
五、实施主体
户口挂靠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。
六、办理条件
户口挂靠在成都市市或区(市)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且户口页原件保管在人才中心。
七、申请材料
1.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现场:原件,线上:电子件);
       2
.提示:
      (1)有效身份证件包括:社会保障卡、居民身份证、临时身份证、驾驶证、军官证、士兵证、警官证等有效证件。
      (2
)电子件为原件的彩色照片或扫描件。
      (
3)委托他人现场办理还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、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、复印件。
八、办理形式
现场办理、在线办理
九、服务时间
工作日(星期一至星期五):上午09:00-12:00 下午:13:00-17:00 (市人才服务中心延时服务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12:00-13:00;星期六09:00-17:00)
备注:法定节假日除外
十、办结时限
(一)现场办理:即时办结。
       (二)网上办理:1个工作日。
十一、结果反馈
当场送达。
十二、收费及标准
免费。
十三、咨询方式
(一)网络咨询
          登录“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-在线办事-集体户户籍卡借出”(https://s.rc114.com/),点击立即办理,提交业务申请,系统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予针对性的业务指引提示(不办理也可获得引导)。
       (二)办理地点及热线电话:
人才中心机构名称、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《成都市各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》。
十四、监督投诉方式
(一)现场“意见咨询箱”
       (二)投诉电话:028-12345
十五、备注
业务申办过程中有任何疑问,均可进入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下端“意见咨询”栏留言,我们将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,也可拨打各级业务受理机构电话咨询。
十六、常见问题

问题:在服务平台完成“户口迁出”申请后户口即已迁出吗?

不是。人才中心仅提供户口页原件,户口迁移手续最终在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。

问题:什么情况下户口应该从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迁出?

人才集体户口属于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,当具备以下条件,应在3个月内将登记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集体户迁出:

1. 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商品房、二手房、经济适用房、房改房、自建房、自有房等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房屋(含未拿到产权证但已经实际入住的按揭购房);

2. 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的;

3. 人事档案已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转出的;

4. 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,方便办理与户籍相关事宜,在您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后,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人才中心借出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,并持户籍迁移所需其他材料(具体咨询户籍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办证中心)到拟迁入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
十七、流程图
立即办理